昨天,记者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“12315”、北京市消费者协会“96315”获悉,3月份共受理汽车类产品投诉65件,较去年同期增加了45%。
记者了解到,在3月份的消费者投诉中,涉及汽车质量问题的21件,占汽车类投诉的32%;有关售后服务问题的18件,占汽车类投诉的28%;涉及合同问题的投诉有15件,占汽车类投诉的23%,主要是因经销商不能履行合同约定而引发的纠纷。
同时,目前汽车陪练服务没有行业标准,一些陪练公司以低廉的服务费用吸引消费者。当消费者付款后才发现费用低的只陪开车,不教技术。
来源:北京现代商报 作者:吴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