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 华尔街电讯 > 精明理财 > 生活理财 > 保险理财
交强险:三年无违章足以使每一个司机黯然神伤
华尔街电讯WWW.WSWIRE.COM ( 日期:2007-06-18 13:53)


   6月15日,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(草案)》。从今年7月1日开始,交强险费率将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,实行上下最高30%的浮动。虽然这一规定的目的是实现“奖优罚劣”,但类似“获罚容易,获奖难”的争议声音已经出现。(6月16日《华商报》)

  “获罚容易,获奖难”的争议声音绝不是空穴来风地胡搅蛮缠——— “三年无违章方能降低30%费率”的浮动机制足以使每一个机动车司机黯然神伤。因为,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,再遵纪守法、再经验老到的司机也难以保证自己在一年之内没有任何交通事故,更遑论三年?可以预期,如果此规定付诸实践,承受交强险费率上调“惩罚”的司机将如过江之鲫,而享受下调“奖励”的司机即便有,也将如凤毛麟角般稀缺。

  如此一来,保监会“奖优罚劣”的制度设计难免形同空文,独让保险公司容颜大悦、从中得利。说到底,保监会这一纸命令,实在太过苛刻,也太过理想主义。高估机动车司机的主观能动性和低估客观条件的掣肘,其结果必然是使得一项出于正义的制度沦为“理性的自负”,不仅不能“奖优罚劣”,反而激发逆反心理,耗散制度的合理性并增加制度运行成本。

  更重要的问题或许是,赋予一个险种以行政处罚性是否合理?从本分上讲,交强险只是一种政府通过强制手段、保证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一方能及时获得理赔的救济措施。只要能达到这样一个目的,交强险的使命即告完成。然而,一如我们所见,保监会执意要在“交强险”身上附加更多的治理目的,试图最大化“交强险”的边际效益,而这即便是出于善意,它的悖论和危险之处仍然不能让人视而不见,即保监会成了警察部门的一部分,交强险具有了交通法的属性。

  于是,问题就来了,既然在具体的交通事故中,警察已经处罚了那些“有过错责任”的司机,那么,交强险的上浮费率岂不是违反了“一事一罚”的原则,涉嫌重复处罚。在这种显而易见的悖论面前,保监会如何自圆其说?

  一项制度设计,即使出于公益目的,它仍然需要谨守制度的边界,保持谦卑和自恰的姿态。事到如今,在悠悠众口面前,让交强险归交强险,让交通处罚归交通处罚,或许才是保监会重树交强险合理合法性的唯一道路。我们应该明白,不管是法律还是行政命令,其最重要品质并不是处罚,而是遵循一种一以贯之的逻辑。

 

来源:华商报
作者:张若渔


华尔街电讯网站所载文章、数据仅供参考,据此入市,风险自担!
发表评论
查看所有评论 >> 发表评论前请阅读条款
作者 邮件
 
 
相关新闻
 万放出任平安资产新掌门 掌舵
 6种核心疾病必保 重疾险告别
 中德安联借力银保渠道 外资寿
 个体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2%
 深圳平安银行登场 马明哲规划
 170份年报显示:保险资金去
 春节车险理赔三大注意
 异国身亡无保单三日获理赔
 新房贷险面世 夫妻双方可共为
 车险最常见阴招伎俩曝光 投保